扩四莫斯 发表于 2022-12-27 07:51:56

加拿大房东血泪史(案例5)

加拿大房东血泪史(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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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地下室,把楼上出租。


几个月前,我通知租客说我想要整栋楼我自己用,所以在2022年六月给他发了N12通知。然后LTB通知我在2023年的一月开会


从六月他接到N12开始,他就不在支付水电气费,目的是让我日子难过。


同时,他还通知政府消防局来查看,说地下室作为居住,消防不合格。


消防队来了,说我如果想住在地下室,那么必须做一些工作,比如申请装修等等,或则就必须离开地下室。


消防队还把市政府人找来,因为我这栋楼是一户人居住的,不能住二户人在里面。


市政府人来了,也梅什么帮助,他们仅仅是简单通知我,必须取得permit才能居住,否则罚款2万。或则离开地下室。


反正我是没辙了


请问,我在申请驱逐期间,是不是只有搬出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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