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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相关] 2021年个人账户进账高于这个数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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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6 07: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报税,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罚款!
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
罚款近300万!
划重点: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2018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
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老板和会计们,引以为鉴!
2021严查开始!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避税?
2021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案例,还有多家企业被查被罚的前车之鉴!
中国银保监会、人社部2020年6月也发布了 《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银行账户,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执行查询任务时,可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行、支行、营业部等提出查询要求,开展查询工作不得少于两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并应当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和《查询单位银行账户通知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配合。
2021年起,什么情况下公转私、私转私才合法?
所有信息都在释放以下信号:
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2021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严查!
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四要来了,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多说。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系统自动预警,税务局一目了然。
3、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今年可能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 真实列支公司收支,真实取得进项,真实开具销项,才能保证企业长久安全经营下去!
4、通常说,这些情况容易被监控
1)现金交易超5万
2)公转公超200万
3)私户转账金额过大
4)规模小但流水过大
5)转入转出异常
6)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7)公私户频繁开销户
8)闲置账户大量交易
2021年这样转账、发工资,
容易被查!
自2020年7月起,在 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起点10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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