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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加国] 中国国民法海外民间版草案已网送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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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3 07: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并两会代表:
谷爱凌冬奥夺金,其国民身份和公民身份争议,再度引发世人对中国国籍法的关注。
谷爱凌具有中美双重国民身份。按照美国的法律,她的父亲是美国人,出生在美国,她就是美国国民,即美国人。她的美国公民身份是生来就有的,不需要批准。同样,她的母亲是中国人,她也是中国国民,即中国人。她的中国公民身份,也该是生来就有的,不需要批准。认同中国是自己的祖国,代表祖国夺得冬奥金牌,金牌归属中国,本来毫无争议可言,却争议不断,凸显了中国国籍法落后于时代,必须尽快摈弃,代之以现代文明的国民法。
图源:纽约时报
中国国民法,是国民的国家归属关系大法,与国家政体、国家主权等法律地位相等,亦可纳入国家宪法,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或增补。
鉴于目前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没有参与祖国国策建议的国民、公民身份和权利,缺乏向祖国高层反映民意的官方途径,现不得不利用国际互联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简称“谷爱凌法”)海外民间版草案送上。望予以理解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简称“谷爱凌法”)草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华民族(含五十六个民族)共有的民族国家,是海内外全体中国国民的祖国。
2.中国国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是国家法定自然所有人。天下为公,中华人民共和国归全体中国国民所有。
3.中国国民身份体现自然的、先天的、血缘的国家民族归属关系,与生俱来,终身不能改变。出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父母一方是中国国民所生子女,拥有中国国民身份,即中国人。
4.中国国民与生俱来拥有中国公民身份。中国公民身份体现社会的、国家的行政隶属关系。
5.中国国民享有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基本人权、基本自由与尊严,其中包括国民身份不可因政治、法律、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性别、健康等任何原因被剥夺,依法享有国内居住、迁徙自由和国际移民自由等。不得被驱逐离开祖国,或阻止其返回祖国。
6.中国国民依法享受国民待遇。国民待遇与本国和外国公民身份无关。
7.中国国民拥有中国公民身份的,享有本国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
8.中国国民符合法定年龄、公民资格条件的,可参选、竞选、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领导人公职和其它公职。
9.非本国出生,不具有中国国民身份的外国合法移民归化获得中国公民身份的,不能竞选、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领导人。如犯有恐怖、叛国、间谍等严重罪行,外国移民归化获得的中国公民身份可依法取消,并被驱逐、遣送回其祖国。
10.中国国民获得外国公民身份的,其中国国民身份不变。如本人自愿放弃中国公民身份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可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其与生俱来的中国国民身份不受影响。放弃中国公民身份的中国国民,可以依照相关法规,申请恢复中国公民身份。
11.中国国民身份证由国务院国民公民主管部门颁发,凭中国出生证明、中国人父母证明等合法文件申领,终生有效。
12.海外中国国民身份证(华裔卡),由国家驻外机构颁发,凭中国出生证明、中国人父母证明等合法文件申领,终生有效。
13.持有外国护照和海外中国国民身份证(华裔卡),回国探亲访友、求学、就业、创业、投资、养老等,享受中国国民待遇和回祖国自由,无需申办外国人访问中国签证。
14.颁发中国国民身份证和海外中国国民身份证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国民公民主管部门制定。
15.本法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自本法生效之日起,废除中国国籍法。
对本草案的简要补充说明:
以上《中国国民法》海外民间版草案的基本框架和要点,仅为抛砖引玉集思广益之用。
现对本草案简要补充说明如下:
一、国家归属:国民身份与公民身份
人类现代文明最伟大的纲领,就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反对战争,保护人类的平等、自由和基本人权,是现代文明的核心内容。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家归属。任何人的国家归属不得被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家归属的权利。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返回其祖国。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Article 13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movement and residence within the borders of each state.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eave any country, including his own, and to return to his country.
Article 15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a nationality.
No one shall be arbitrarily deprived of his nationality nor denied the right to change his nationality.
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英文版中,“Nationality”一词,准确的中文翻译,不是所谓的“国籍”,而应该是国家归属。与国家归属Nationality直接相关对应的英文,是出自于同一词根的国民身份National。《世界人权宣言》在国家归属Nationality的人权英文原版规定中,并没有使用公民身份Citizenship,更没有涉及居民身份Resident,包括永久居民身份。
众所周知,在现代文明时代,国家归属有两种关系:一种是先天的、与生俱来的、自然的国家民族血缘关系,即国民身份National。通俗地说,即哪国人。另一种是后天的社会的国家行政隶属关系,即公民身份Citizenship。通俗地说,就是行政上归哪国政府管辖。至于居民身份Resident,包括永久居民身份,以及只被国人看重的户籍,则通常与纳税和地方行政管理有关,与国家归属无关。
国家归属,最重要、最基本的是国民身份,是自然国家归属,是哪国人,而不仅仅看国家行政隶属,是哪国公民。
在民族国家,例如中国,有着共同民族血缘的国民,是国家社会的主体。国家归属通常看其先天的、自然的国家民族血缘关系,即国民身份。按照现代文明的国际共识,在中国出生,或父母一方是中国国民所生的子女,就是中国国民,通俗的说法,就是中国人。生为中国人,终生都无法改变其中国国民身份,无法改变与生俱来的自然血缘国家民族归属关系。体现国家行政隶属关系的中国公民身份可以丧失或放弃,外国的公民身份可以取得一个或更多,但体现中国国民、中国人的自然血缘国家民族归属关系的国民身份不能改变,也无法改变。
在移民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国人绝大多数是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国民身份千差万别。真正的国民,即土著印地安人等,早已被国家社会边缘化。这种国情,决定了国家归属不能像民族国家一样凭种族血缘或自然的先天的国民身份来判别,而只能看其后天的、社会的国家行政隶属关系,即公民身份。公民身份不分哪国国民哪国人,也不改变谁是哪国国民哪国人。不论是本国出生,还是外来移民,只要符合法定公民条件,就可以成为公民,行政上归所在国家政府管辖,并享有参与住在国社会行政管理等权利和相应的法定义务。
二、中国国籍法的谬误与恶果
中国国籍法将Nationality,理解翻译成中文的“籍”,把封建色彩浓厚人地依附关系的户籍上升到国家归属层面,混淆国民、公民和居民身份,不仅理念、概念谬误,具体原则、规定也一无是处,已成时代垃圾,毫无保留改革价值。恶果累累,造孽深重,已成万恶之源,必须尽快摈弃。
把移民国家的归化公民身份,当成确定本国海外国民国家归属的唯一的“籍”,而忽视民族国家与生俱来的国民身份。是一个历史性、灾难性的重大治国理念失误。
国民身份,对于中国这个民族国家,本应是比移民国家公民身份,即中文所谓的“国籍”更重要的国家归属关系。中国国籍法却东施效颦、舍本求末。最荒唐之处,是把本国国民身份和公民身份的确定权,交由外国政府和外国公民身份来决定。有了外国公民身份,不但不承认其中国公民身份,而且不承认中国人与生俱来的国民身份,不承认中国是海外大陆移民的祖国。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万隆会议中国宣布不承认所谓双重国籍开始,唯外国公民身份马首是瞻的中国国籍法,导致一系列中华民族祸国殃民的严重恶果。六千多万海外炎黄子孙,特别是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统统自动成了共和国的弃民,痛失回祖国自由和国民待遇。祖国政府弃民在前,印尼排华大屠杀于后。三十多万海外中国国民惨遭种族清洗迫害,尸骨成山,其祖国政府却以弃民为由不作为,实为国耻。试试看,如果印尼敢屠杀海外美国人,不要说三十万,就是三十人,会面临如何严厉的惩罚。
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国民与国土,一直是国家最基本的资源。国民,是民族国家的立国之本。到了现代,领海、领空等,也成为国家主权要素。争夺国民与国土,通常是战争的起因。割让国民与国土,通常也是战败国家丧权辱国的苦果。从北宋到南宋灭亡,再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法西斯屠杀战败国国民,都是灭国灭族的残酷手段。
现代文明,不必再通过残酷的战争,世人可以依照各国相关移民法规,打破画地为牢的国家界限移民、迁徙、流动,追寻更加自由幸福的生活。而中国国籍法,却成了现代文明潮流中的奇葩。将本国公民身份,甚至国民身份的决定权,交给外国政府和外国公民身份来作主,自动放弃上千万国民给外国,谁移民他国,谁就不但失去中国公民身份,而且失去与生俱来的中国国民身份。其祸国殃民的直接恶果,就是以他国公民身份为准,自动割弃了六千多万炎黄子孙给外国,总量相当于大约整个法国人口,或者两个加拿大人口。没有任何国家逼迫中国这样做。中国国籍法实际上几乎成了弃民媚外丧权辱国的遮羞布。堂堂中华大国如此继续下去,有能力被外国选中的大量人才移民海外,只准出,不准回,黄鹤一去不复返,此地空余黄鹤楼,何谈民族复兴?
己不自尊,人必辱之。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怕的不是被抹黑,而是自黑。父母遗弃孩子,政府割弃国民,不论自动还是迫不得已,皆为世人所不齿。泰国人笑中国人没有国民身份证,只有居民身份证。印度人笑海外中国人没有华裔卡,回祖国得申办外国人签证。全球人笑中国人自己不认上千万海外中国人,自我自动排华,自断民族臂膀,弃民六千多万,因循守旧,知错不改。中国国籍法,不但是中华民族自断海外臂膀,六千多万海外国民被自动放弃给外国的祸根,而且,早已演变为成千上万贪官污吏卷款外逃避罪的护身符,严重污染海外族群形象,屡见不鲜,酿成国际社会公害。
三、中国国民法是促进海内外同心同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紧迫需要
中国国籍法,已经到了必须终结摈弃,必须被现代文明的中国国民法取而代之的时代了。若不尽快抛弃陈腐落后的中国国籍法,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重蹈四千多万东南亚华裔后代覆辙,与祖国渐行渐远覆水难收的趋势恐无法逆转。
进入本世纪二十多年来,上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海外大陆移民争取废除中国国籍法,恢复承认海外炎黄子孙中国国民身份,回祖国自由的呼声,一浪高于一浪,早已成为海外主流民意。本中国国民法草案,是由千千万万海外赤子之心精炼而成,是海外族群有识之士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老祖宗留下的政治智慧中,谏逐客书与和氏献璧,值得海内外有识之士和两会代表深悟。中国国民法,是国民的国家归属关系大法。这一兴国护民的法宝,堪比和氏璧价值连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地无四方,民无异国。美国等移民国家正在践行。炎黄子孙绝不可反其道而行之,南辕北辙。国际人才流动若无实力效法发达国家竞争吸引天下人才,开放本国的海外人才回流,才是光明大道。
多个外国公民身份,只不过是多了一种社会行政隶属关系,与是哪国人、爱不爱祖国,风马牛不相及。只见外国公民身份,不知中国国民身份,搞不清谁是中国人,近乎于没活明白。用老祖宗的话说,就是小兔崽子忘了本,没出息。用得着就是中国人,用不着就是歪果仁,更是误国祸国殃民之道。
真正的爱国者,不论何时何地,爱的都是祖国,是民族,是父老乡亲,是骨肉同胞,而不是社会行政隶属关系。先民族之忧而忧,后同胞之乐而乐。这种最深沉最有价值的胸襟情怀,远远超越于封建色彩的愚忠观念,超越于党派政治意识形态。
谷爱凌冬奥夺金,是不折不扣的高尚爱国行为。在她的身后,还有上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特别是人才济济的四百多万海外大陆移民二代。然而,目前他们的命运却不如三文鱼,可以自由洄游出生的祖地。其最大障碍,不是海阔天高山重地远,而是国籍法这只拦路恶虎。虎年打虎,吁请两会尽快着手制定出台中国国民法,取代陈腐落后的中国国籍法。依法颁发海外国民身份证(华裔卡),对于促进海内外同胞同心同德,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义十分重大。盼两会代表和高层予以高度重视,在此草案抛砖引玉的基础上,集思广益,早日完成这一现代文明的立法工程,造福于全民族和海内外炎黄子孙后代。整个国民法的立法过程,无疑将深入解放全民族思想,推动治国理念现代化。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人在海外,心系祖国。为上千万改革开放后走出国门的海外大陆移民同胞争回国民身份和回祖国自由,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利国利民公益事业。本人已为此上下求索,汇聚民意,著文几十万字,拼搏奋斗了二十年。有生之年,将锲而不舍,并以宋代爱国诗人陆游的示儿诗自勉: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本法规草案书面审查建议已寄送至: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100805
提案起草人:矫海涛
2022年2月19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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